日期:2026-05-28 阅读(89) 发布:康达检测
原连云港恒顺化工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名称变更为连云港恒顺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恒顺化工”)地块,位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工业区大浦路9号,该地块东至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南至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西至文平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北至大浦路,占地面积13334.50m2(约20亩)。成立于2001年12月,2008年建厂生产,年产500吨邻甲氧基苯甲醛、年产1000吨邻磺酸钠苯甲醛产品及年产700吨水杨醛中间产品。其中间产品水杨醛全部用作产品邻甲氧基苯甲醛的生产原料,企业不外销中间产品水杨醛,于2019年6月停产。目前地块保留原地块内的一车间、二车间、三车间、仓库、成品中转库、办公楼、综合楼、配电房、门卫等建筑物,拆除了污水站及附属设施、危废仓库等,以上保留的建筑物内已完成“两断三清”工作(详见附件1),不影响建筑物内土壤及地下水点位的布设及取样,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等企业关闭遗留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2〕341号)要求,可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根据《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三条 有关部门和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搬迁、关闭化工企业拆除活动的监督,并督促企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残留物料和污染物实施安全清理处置,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化工企业对其关闭、搬迁遗留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大浦工业区需推动化工企业关闭退出。原恒顺化工在关闭退出前,按照大浦工业区统一部署及相关环保管理要求,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地块概况:
调查地块2008年之前为晒盐塘,2008年至今为原连云港恒顺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2008年建厂生产,于2019年6月停产。年产500吨邻甲氧基苯甲醛、年产1000吨邻磺酸钠苯甲醛产品及年产700吨水杨醛中间产品;其中间产品水杨醛全部用作产品邻甲氧基苯甲醛的生产原料,企业不外销中间产品水杨醛。
相邻地块情况,历史上均为晒盐塘。东侧现状为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南侧现状为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西侧现状为文平仓储服务有限公司(顺丰速运网点)、星火玻璃热弯厂。北侧现状为大浦路、开泰河(大浦河支流)、中复联众风电科技有限公司。
布点采样方案:
根据本次调查地块原连云港恒顺化工有限公司平面布局情况,采用系统布点法结合专业判断布点法,第一轮共布设16个土壤监测点(S1-S15及1个表层土壤监测点T1),6个地下水监测点(W1-W6),具体布点见图4.3-1;考虑到部分重点区域点位密度不足,第二轮共布设36个土壤监测点(S16-S47及上一轮异常点位S1(表层0-0.5m石油烃(C10-C40)占标率过大)的4个加密土壤监测点S1-1~S1-4(钻探深度1.5m)),23个地下水监测点(W7-W29),具体布点见图4.3-3。
本次调查通过对地块内以及周边1000m范围企业污染识别,确定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为:
土壤:①GB 36600中基本45项:重金属(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挥发性有机物(27项):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
②特征污染物:pH值、氰化物、氟化物、甲醇、甲醛、铬、钼、锰、锡、锌、锑、钡、钴、铊、石油烃(C10-C40)、苯酚、苯甲醛、环氧氯丙烷、环氧乙烷、丙烯腈、双酚A、乙酸丁酯、苊烯、苊、芴、菲、荧蒽、芘、二噁英、氨氮、异佛尔酮、多氯联苯、总磷。
地下水:①GB/T 14848表1中“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毒理学指标”:pH值、色度、臭、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六价铬、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
②GB 36600中基本45项:重金属(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挥发性有机物(27项):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
③特征污染物:钼、锡、甲醇、甲醛、石油烃(C10-C40)、苯酚、环氧氯丙烷、环氧乙烷、丙烯腈、双酚A、乙酸丁酯、异佛尔酮、总磷。
调查结果:
(1)土壤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第一轮土壤样品中,锰、钴、汞、砷、镉、铜、锌、铅、镍、铬、铊、钼、锑、钡均有检出,检出率100%,六价铬、锡均未检出,检出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 4712-2024)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2024-12-13》((尧一骏(南京土壤研究所),陈樯(生态环境部南京所))第二类用地风险控制值。
本次调查第二轮土壤样品中,锰、钴、汞、砷、镉、铜、锌、铅、镍、铬、铊、钼、锑、钡均有检出,检出率100%,六价铬有检出,检出率为3%,锡有检出,检出率为0.7%,检出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 4712-2024)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2024-12-13》((尧一骏(南京土壤研究所),陈樯(生态环境部南京所))第二类用地风险控制值。
本次调查第一轮土壤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中甲苯检出率20%;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检出率18.3%;乙苯检出率11.7%;1,1-二氯乙烷检出率6.7%;氯苯、1,2-二氯苯检出率3.3%;苯乙烯、1,4-二氯苯检出率1.7%,其他有机物未检出,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结合地块历史情况可知,可能在原恒顺化工生产过程中有跑冒滴漏,造成某些点位挥发性有机物有检出。
本次调查第二轮采集的土壤样品挥发性有机物(VOCs)中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检出率3.7%;甲苯、乙苯检出率2.2%;1,2-二氯乙烷检出率0.7%,其他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检出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结合地块历史情况可知,可能在原恒顺化工生产过程中有跑冒滴漏,造成某些点位挥发性有机物有检出。
本次调查第一轮采集的土壤样品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中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茚并[1,2,3-cd]芘、萘检出率1.7%,其他半挥发性有机物未检出,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结合地块历史情况可知,检出点位为油炉房附近,可能是历史生产中油炉房燃烧产生的大气沉降导致的。
本次调查第二轮采集的土壤样品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中苯并[a]蒽、苯并[a]芘、䓛检出率4.5%,茚并[1,2,3-cd]芘检出率3.7%,苯并[b]荧蒽检出率3.0%,苯并[k]荧蒽检出率0.7%,其他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检出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结合地块历史情况可知,检出最大值点位为锅炉房堆煤区域表层土样,可能是历史生产中该区域堆煤导致的。
本次调查第一轮采集的土壤样品中氨氮、总磷、总氟化物、甲醛均有检出,检出率100%;石油烃(C10-C40)部分有检出,检出率85%;双酚A部分有检出,检出率13.3%;苯酚、菲部分有检出,检出率5%;苊、芴、咔唑、荧蒽、芘部分有检出,检出率1.7%;二噁英类检测的点位均有检出;配电房变压器附近点位多氯联苯有检出;检出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 4712-2024)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2024-12-13》((尧一骏(南京土壤研究所),陈樯(生态环境部南京所))第二类用地风险控制值。氰化物、苊烯、蒽、甲醇、丙烯腈、环氧乙烷、环氧氯丙烷、苯甲醛、异佛尔酮、乙酸丁酯均未检出。
本次调查第二轮采集的土壤样品中氨氮、总磷、总氟化物均有检出,检出率100%;甲醛部分有检出,检出率70.9%,石油烃(C10-C40)部分有检出,检出率26.8%;芘部分有检出,检出率6%;荧蒽部分有检出,检出率4.5%;菲部分有检出,检出率3.7%;双酚A、苯酚部分有检出,检出率0.7%;二噁英类检测的点位均有检出;检出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 4712-2024)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2024-12-13》((尧一骏(南京土壤研究所),陈樯(生态环境部南京所))第二类用地风险控制值。其余因子均未检出。
对上一轮石油烃(C10-C40)异常高值点位S1加密监测(东南西北各1m处,采样深度为0-0.5m和1-1.5m),0-0.5m层样品的检出范围为24~98mg/kg,1-1.5m层样品的检出范围为ND~18mg/kg,均远远小于第一轮异常值(4130mg/kg)及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可以排除该处土壤石油烃(C10-C40)超标可能。
本次调查第一轮采集的土壤样品pH值介于8.27~9.88之间,其中,5%的样品属于无酸化或碱化(5.5≤pH<8.5),77%的样品属于轻度碱化(8.5≤pH<9.0),15%的样品属于中度碱化(9.0≤pH<9.5),3%的样品属于重度碱化(9.5≤pH<10.0)。
本次调查第二轮采集的土壤样品pH值介于8.04~10.15之间,其中,57.5%的样品属于无酸化或碱化(5.5≤pH<8.5),37.3%的样品属于轻度碱化(8.5≤pH<9.0),3.7%的样品属于中度碱化(9.0≤pH<9.5),0.7%的样品属于重度碱化(9.5≤pH<10.0),0.7%的样品属于极重度碱化(pH≥10.0)。
地块内除总磷外地块内监测点土壤整体检测结果与对照点对比无显著差异,地块内部分点位总磷检出含量较高,集中在表层土壤样品,深层样品检出值较低,可能与企业原先为晒盐塘,后期土地平整中的活动有关。S1点位表层土壤石油烃占标率较高,可能是企业锅炉拆除过程中车辆的滴漏导致的,也有可能是历史上堆煤导致的部分残留。S8点位表层土接近超标,深层样品检出值较低,与该处为企业原废水收集池有关,企业生产过程或者拆除过程中,可能有部分泄漏导致土壤中甲醛值较高。有机物多项检出,原因可能是地块内历史生产活动造成的。pH值偏高样品的位置均位于表层(0~0.5米),可能是构建物地基建材(如水泥(混凝土)和石灰等),长期与表层土壤接触将土壤pH值推升至9.0以上。
(2)地下水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第一轮地块内地下水样品pH值分布在7.1~7.5之间,第二轮调查地块内地下水样品pH值分布在6.8~8.3之间,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水标准限值。
本次调查第一轮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锌、锰、铝、钠、砷、钼、锡、镍、铜均有检出,检出率100%;铅部分有检出,检出率83.3%;镉部分有检出,检出率16.7%;其他重金属均未检出。
本次调查第二轮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铝、钠、硒、钼均有检出,检出率100%;锰部分有检出,检出率91.3%;锌部分有检出,检出率73.9%;锡部分有检出,检出率65.2%;铁部分有检出,检出率52.2%;砷部分有检出,检出率47.8%;铅部分有检出,检出率4.3%;其他重金属均未检出。
本次调查第一轮地块内地下水挥发酚、色度、氟化物、氨氮、耗氧量、硫酸盐、亚硝酸盐、硝酸盐、石油烃(C10-C40)、总硬度、碘化物、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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